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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3年度報廢財物標售案(案11301),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
一、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
二、新竹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經管已報廢現有財產處理原則。
三、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四、物品管理手冊第29點。

公告事項:

一、標售標的及數量:113年度標售報廢財物1批(詳如標售清冊)(標案編號:11301)。

二、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額:底價為新臺幣參仟零參拾陸元整,保證金新臺幣零元整。(按標售底價百分之十計算,計至仟位,不足壹仟元者免計收)。

三、開標日期及地點:113年8月27日上午10時於本校多功能教室公開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段及地點開標。

四、投標方式及截標日期:有意投標者,請於113年8月27日上午9時前寄(送)達,逾期寄(送)達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

五、開標方式:採公開標售辦理,由本校主辦單位派員會同監標人員於開標時當眾點名拆封審查。

六、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法: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13年9月10日前持本校至發之繳款書至本校出納組或臺灣銀行竹北分行一次繳清全部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七、點交期間及方式: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個工作天內,由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得標人應自行至本校拆卸及清運全部標的物(不得作選擇性處理),本校不負責拆卸運送相關人力、機具及費用。

八、領取投標文件時間及方式:有意投標者,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27日上午8時止本校網站(http://www.hhes.hcc.edu.tw/)逕行下載投標須知、投標單、切結書、外標封、審查表等文件,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後依規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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