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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埔 鎮 106 年 國 民 小 學聯合 運 動 會

ㄧ、主 旨:提倡本鎮國小田徑運動風氣,發掘優秀人才。
二、指導單位:新竹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新埔鎮公所、新埔鎮民代表會
四、承辦單位:新埔鎮教育會、新星國小
五、協辦單位:鎮內各國民小學
六、比賽日期:106年12月13日(星期三)
七、比賽地點:新星國民小學運動場
八、組別及資格:
(一)國小男生組:凡本鎮國小男學童均可報名參加,個人項目每項報名2人,接力項目每校一隊。
(二)國小女生組:凡本鎮國小女學童均可報名參加,個人項目每項報名2人,接力項目每校一隊。
九、比賽項目:
(一)跳高(二)跳遠(三)推鉛球(四)60M(五)100M(六)200M(七)400M接力(八)800M接力。
十、報名:
(一)106年11月22日前傳真或逕送新星國小教導處李祉頡主任(電話:5882078-101傳真5885038),e-mail:hs00071@mail.edu.tw逾期恕不受理。
(二)每位選手得報名兩項參賽(含接力)。
(三)報名註冊單請至新星國小學校網站首頁逕行下載使用。
十一、領隊會議:
106年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新星國小多功能教室舉行,請各校派員參加。
十二、獎勵:
每一競賽項目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牌,四至六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第一名每位選手獎金200元,第二名每位選手獎金100元,第三名每位選手獎金50元以資鼓勵。
十三、規則:採用中華民國體育總會審定之最新規則進行比賽。
十四、申訴:
比賽爭議在規則中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員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抗議。
十五、經費概算:
(一)本次大會所需經費,由鎮公所支應。
(二)各單位午餐請自理。
十六、附則:
(一)本計畫經鎮長核可後實施。
(二)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之。
(三)報名時請各校同時推薦裁判2人。
(四)帶隊教師及工作人員之公假及補休事宜,由各參加單位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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